日       期 2018-06-13
發佈單位 臺中市消防設備師公會
標       題 台中市消防設備師公會拜訪蕭局長訪談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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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      容 日期:6/13 下週三 10:00

與會人員

台中市消防局:

蕭煥章局長、游易霖技正、林建男股長、黃智鴻股長

台中市消防設備師公會:

黃聖安、賴瑞宗、魏大和、洪廷助、蕭敦仁、許曉斌、陳榮杰、林乾龍、陳亞凡、林宜德



局長的話:

一、 希望以源頭管理方式 能逐步推動「場所100%合格申報」,3年內能做到。

二、 先期會向消防署提出消防安檢人員開立「不合格項目限期改善單」之方式。檢修申報書內業主提出之「缺失改善計畫書」,消防局可據以開立限改通知單。消防署如不同意,是否由台中市消防局制定「自治條例」來執行。

三、 不合格場所之改善,由大隊先受理圖說設計審查,避免業主的抱怨,不同人員多次的檢查,標準都不一樣。(大隊複查應以圖說為依據)

四、 公會人員的協助圖說審查、協助竣工查驗,先期由公會派設備師至消防局實習,待人員及實力齊備後,由簡易(如三項式消防設備)的場所開始。

五、 合格的場所申報後,是否可以不用再派安檢人員複查?多出人力可以應用。

六、 場所檢修申報的結果為何得不到民眾的信任,消防設備師(士)檢查完後,專責安檢人員再一次的複查,重覆的浪費人力在做同樣的事。專責安檢人員也被抱怨是在挑消防設備師(士)不實申報項目。兩方對立,民眾也不信任。

七、 要求消防設備師/士/暫代人員 消防檢修申報書要確實

八、 未來建立 遴選優秀廠商、專技師/士人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