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 | 第九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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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 | 2019-09-16 |
摘 要 | 臺中市消防設備師公會 第九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一、日期:民國108年05月18日(星期六)下午10時30分 二、地點:展華花園會館(台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二段198號 04-2252-22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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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第四案:修改本會章程第20條及第22條、第30條第1項,提請 修改案。 (提案人:理監事會) 說明:1.修改後章程詳如手冊章程,提請修改。 辦法: 議決:1.照案修修改通過後,報請 主管機關核備。 2.第20、22條自通過後即刻實施,第30條第1項自111年配合全聯會屆次開始實施。 條 文 修 正 前 修 正 後 第二十條 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。理事、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。 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。理事、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、監事會之日起計算。 第廿二條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,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,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。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。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。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,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,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。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。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。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 一、入會費:普通會員新台幣捌萬元,贊助會員新台幣參萬元,於入會時繳納。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 一、入會費:普通會員新台幣貳仟元,贊助會員新台幣貳仟元,於入會時繳納。 |